近日,一起鄰里之間因漏水引發(fā)的糾紛,在龍井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調解和溫情幫助下,得以圓滿解決,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司法溫度。
據悉,在某小區(qū)的張某家中,熱水器水管因年久失修突然爆裂,大面積積水滲漏至李某家中,導致李某家中多處被淹、財產受損。事發(fā)后,李某立即采取了報警處理,社區(qū)及派出所民警也到場進行了查看和協調。
然而,在談及具體損失賠償時,雙方卻產生了分歧。雙方多次溝通均未能達成一致,李某將訴狀遞交至法院,要求張某夫婦賠償各項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是鄰里關系,一紙判決雖然能定分止爭但是難以消弭雙方心中的隔閡。為了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復鄰里關系,法官決定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法官一方面向張某夫婦釋明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指出其作為房屋所有人,因對自家設施維護不當給李某造成損失,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也耐心地安撫了李某情緒,引導其理性計算損失,互諒互讓。
在深入了解雙方情況后,法官得知張某夫婦年事已高、疾病纏身且經濟條件并不寬裕,一次性拿出賠償款確有困難。面對這一僵局,為了能讓糾紛順利化解,讓李某的損失得到及時彌補,同時也為減輕老人的經濟壓力,法官耐心細致地為雙方當事人分析了因漏水導致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中涉及到的時間成本和價格成本。
最終,在法官的真情調解和耐心釋法明理下,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
這起鄰里糾紛的成功化解,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以溫情的方式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鄰里和諧。下一步,該院將持續(xù)著力把司法為民根本宗旨落到實處,以更優(yōu)司法服務回應群眾期待,讓公平正義可感可及。(李玲 趙煒琪)

